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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3 00:00 点击数:

期末临近,2018年寒假春节在即,为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保障师生安全。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请各单位在寒假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因人为因素发生安全事件。

二、各单位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各单位开展假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

(一)各单位负责人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指定责任人,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二)加强重点领域检查,加强对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

三、加强楼宇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楼、食堂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二)在放假离校离岗前做到断电断水、关窗封门,各单位自行张贴封条。假期值班人员下班时应锁好门、窗、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假期对进出校内各楼宇人员实行查验登记制度。

(三)学生宿舍寒假期间封楼,需维修的房间和楼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开关门手续。师生员工的个人物品尤其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按学校相关要求加强防范措施,严禁将贵重物品、主要证件等放在宿舍内。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应急值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时上报信息。

(一)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好假期值班及巡查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报告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二)放假期间,学校保卫部门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楼宇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校保安队要加强夜间和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严防事故发生。

五、保卫处24小时值班,如有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

保卫处:84575552

东区警务室:84537141

西区警务室:84575110

保卫处

2017年12月27日